前年蓝心湄主持的「女人我最大」节目,找来造型师谈论「益生菌」,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认为,节目帮特定产品的益生菌宣传处罚20万元,制播节目的联利媒体公司提告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节目已违反广告化的禁止规定,驳回联利的诉讼。可上诉。
联利媒体经营之TVBS欢乐台,在2020年10月19日播出「女人我最大」节目,蓝心湄主持人邀请造型师柳燕等为参与节目之女星改变造型,顺势推荐产品,节目中谈及「益生菌」可以帮助睡眠,健康肠胃道,舒缓情绪。
造型师拿出益生菌分包装分享给现场来宾,并说明产品上面有个「眠」字,还说明这种产品等特色,最后主持人蓝心湄说明,节目中介绍的商品在哪里买,下载「女人我最大」APP就知道了。
NCC认为,节目内容明显宣传特定商品之客观事实,致节目未能明显辨认,并与其所插播之广告未区隔,已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裁罚20万元,并应立即改正,依卫广法相关规定制播节目。联利媒体提起行政诉讼。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该节目虽未提及「益生菌」明确产品或公司名称,但利用节目参与者之言论推荐该益生菌具有帮助睡眠、调节肠胃道功能,以及介绍该益生菌之菌种,保存方式等手法,藉节目传递资讯之形式,提高可信度,以刺激观眾消费欲。
合议庭表示,节目参与者强调该益生菌之商品包装载有「眠」字,客观上一般视听眾经由系争节目促销、宣传而有意购买该益生菌商品时,由节目所提供之资讯,即可轻易取得系争商品品牌名称及购买方式,违反「节目未能明显辨认,并与其所插播之广告未区隔」的规定,裁罚20万元的处分无违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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