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检署执行贿选案查缉工作,查获台中市大甲区林姓里长候选人及翁男等人涉嫌送养生礼盒贿选里民,除查扣贿赂食品禮盒20盒,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林、翁2人涉嫌重大,分别谕知具保8万、7万元。

台中地检署指出,接获民眾检举指称,大甲区林姓里长候选人以食品禮盒对里内选民行贿,由黄秋婷检察官负责侦办,共传唤含候选人、选民及证人等在内共12人到案說明,并查扣选民所收受之剩余贿选禮盒物品、口罩。

台中地检署调查,林姓里长候选人等人于今年9月间某日,向苗栗县某寺庙申请領取该寺所举行中元普渡会活动结束后所捐赠之「里仁天然有机食品商店」食品禮盒,检警查扣贿选食品禮盒(市价约400至500元间)计20盒等证物。

检方指出,林姓里长候选人于9月间拜访里内选民并赠送禮盒时,向里民寻求支持,并刻意隐暪禮盒來源,违反该寺庙人员要求于赠送禮盒物资时应向受赠民眾告知禮盒來源系该寺庙所捐赠。

台中地检署呼吁,各级候选人应以政見理念争取选民认同、支持,如以金钱、餐宴、招待旅游或赠与禮品等行为请选民投票,均属贿选行为,已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切勿以身试法。

里长候选人贿选禮盒涉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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