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承接侨委会「全球侨爱、心繫台湾」影片制播案,部分内容却以「独家新闻」方式公开播映,近日被立法院预算中心发现有侵犯智慧财产权之虞。侨委会委员长童振源27日在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允诺,未来将与承包单位沟通,制播内容不得额外制作不符合约要求的内容。
侨委会去年推动「全球侨爱、心繫台湾」系列影集採购案,呈现侨胞在世界各地贡献故事影片,此案由《华视》于去年10月29日得标。审计部调查发现,《华视》制播完成已公开放映的部分影片,片尾标示机关名称与「广告」字体过小,违反《预算法》要求的执行原则。
立法院预算中心则发现,《华视》将标案部分内容,如乌俄看台湾、台德友好等内容,抢先于4月7日及17日以「独家新闻」方式公开播映,且并未标示办理机关名称及加注「广告」,建议侨委会厘清相关情形是否有侵害智慧财产权问题。
针对审计部调查内容,童振源回应,审计部仅是认为「全球侨爱、心繫台湾」影片制播案有违反《预算法》之虞并发函至侨委会,而侨委会回函说明后,审计部并未有后续动作。不过,由于外界有疑虑,侨委会已于今年4月要求《华视》放大标示与广告字眼。
至于智慧财产权问题,童振源一开始仅说,侨委会并未限制《华视》拍摄「全球侨爱、心繫台湾」影片制播案时不能制作其他内容,后于国民党立委李德维建议下,童振源表示,侨委会未来将与承包单位沟通,制播内容不得额外制作不符合约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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