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科工区一家大型印刷厂从2016年起至2021年,涉嫌短报空气污染防制费高达1亿3000万余元。台南地检署指挥保七总队及环保署南区督察大队,持搜索票前往该印刷厂3处营运处所搜索,除查扣相关营运资料,还带回5人问讯。检方复讯后,分别谕知印刷厂黄姓负责人、郑姓课长郑各以10万元、5万元交保候传,其余3人请回。
检方指出,该印刷厂为国内生产热转印膜印刷厂,专门开发3C、电子产品外壳的模内转印膜(IMR),有8成以上为应用于笔记型电脑机壳表面的IMR薄膜。
行政院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南区环境督察大队执行「110年南部地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源专案督察计画」时,发现该印刷厂有溢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气体及申报不实等情事,涉嫌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经组成专案小组报请南检检察官蔡佰达指挥侦办。
检方说,2021年11月2日保七总队会同南区环境督察大队前往该印刷厂联合稽查、勾稽比对申报资料时,发现该印刷厂为符合台南科工区环评VOCs排放量限值,涉嫌不实申请变更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长期短报VOCs原料使用纪录、不实申报废弃物月产出贮存量、低报空气污染防制费等。经台南市政府环保局今年9月审算完成,发现该印刷厂从2016年第3季至2021年第2季间,原本应该申报缴纳空气污染防制费约1亿4000万余元,却仅申报618万余元,短报高达1亿3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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