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指控,她已多次原谅老公陈男偷腥,邹女在2021年间介入婚姻,两人进出饭店,牵手同游、独处到凌晨,她对邹提告后撤销,但两人还深夜幽会3次,她痛彻心扉决定不忍了再提告求偿。邹女说,陈主动追求,还出示身分证骗单身,交往后因陈妻提告即变回朋友关系;但陈证称,身分证及对谈是配合邹变造,法官判赔30万元,可上诉。

人妻控诉,她在1989年结婚,夫妻育有1子1女,老公多次外遇,她为家庭完整都选择隐忍原谅,2021年2月间参加老公的网球队活动,球友邹女即知老公已婚,但两人在同年2月至5月间多次进出日月潭、台中、新北投等地饭店,夜间牵手同游美术馆、植物园,两人接吻、搭肩举止亲昵。

人妻在同年7月间对邹女提告侵害配偶权,但在同年11月撤回告诉。人妻怒称,发现两人竟在提告后,还3度深夜散步、幽会,让她痛彻心扉,曾多次到身心科求诊,再向邹女提告求偿,并提出录影光碟、邹及陈的line对谈截图、饭店回函与帐单明细等证据。

邹女抗辩指出,陈男骗她已离婚,在同年3月主动追求,并出示身分证配偶栏空白照片表明单身,她是在不知情状况下与他交往,在陈妻提告后,两人即返回朋友关系,并未逾矩。她并否认事后两人继续无幽会,只是巧遇。

陈男则证称,与邹女早在2020年6月正式交往,他从未说是单身,带老婆打球时介绍时,邹也在场。事后,老婆提告,他为将伤害降到最小,与邹女商议后,才在网路群组承认骗单身,还配合邹将身分证配偶栏遮盖起来,变造作假证据照片,他当庭提出照片,法官认定「一望即知变造」,两人因诉讼而配合制造假证据。

法官勘验邹、陈两人2020年7、8月间的line对谈截图,邹女说:「一两星期见一次」,「跟我却只能这样」,「跟你在一起,你也没办法保护我,或许最后你为了你的老婆、你的家庭,让我伤得更重,身体痛,应该好过心痛百倍吧」等语。

法官认定,邹早在2020年间就知道陈是有妇之夫,并承认在2021年2月至7月间与陈男交往,行为已侵害配偶权,审酌双方家庭、经济能力及受伤害程度等,判邹女赔偿抚慰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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