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调查发现,2020年疫情前臺北市眾多酒吧业者原本皆有收取包厢费,因揽客不易,陆续有酒吧业者暂停收取。嗣后为因应疫情衝击,解决经营困境,酒吧业者渐次恢復收取包厢费。酒吧业者及其相关人员平时即会聚会,也会到彼此的营业场所消费,以建立商谊。龙昌酒吧、豪门酒吧、华纳酒吧及金昌酒吧彼此经营型态类似,消费替代性高,且营业场所非常邻近,彼此经营决策相互紧密影响。
2021年1月华纳酒吧、金聪酒吧及豪门酒吧以配合或因应酒店公会政策为由,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酌收包厢费,龙昌酒吧亦随之公告收取,且公告前华纳酒吧等4家业者即已透过聚会或业绩干部传递收费讯息,公平会认定其藉由此等管道,确认彼此收取意愿及动态,合意达成收取包厢费共识且几近同时对外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收取包厢费,收费标准一致为1人至2人500元,3人以上1,000元,违反公平交易法第15条第1项规定,因此决议对4家酒吧业者裁罚合计45万元罚锾,并发放检举人举发联合行为之检举奖金。
公平会提醒,联合行为系法律明定禁止之违法行为,同一行业之事业如因经济不景气致业务难以维持等而有公平交易法第15条第1项但书之各款事由而有採行共同行为之需要,可事前向公平会申请联合行为例外许可,以避免触法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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