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止酒驾,高雄市六都首创检举酒驾能拿奖金,高雄市今年8月修订「奖励检举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办法」,增订检举酒后驾车奖励规定,民眾只要向警方检举酒驾,经警方查获移送或举发案件,检举对象为机车骑士可获颁新台币1000元、汽车驾驶3000元奖励金。

据相关单位统计至10月,高雄市酒驾事故件数为289件,比去年同期少45件,但在取缔件数上,今年则为9145件,对比去年同期反而增加1727件,增幅高达23%。

为了遏止酒驾歪风,高雄市于今年8月4日公布「高雄市奖励检举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及酒后驾车办法」,除现行奖励检举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案件,最高可获颁6万元奖励金外,再增订检举酒后驾车奖励规定。民眾若提供事证协助警方调查酒后驾驶汽机车案件,因而查获移送或举发案件,检举机车可获颁新台币1000元、汽车3000元奖励金。

民眾见到有酒驾事故发生,只要到发生地辖区分局报警或打110报案,向警方主动提供酒驾时间、地点、车牌号码、车辆种类、顏色、行车去向或其他具体资料,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若因此警方根据检举资料证据,查获或举发酒驾案件,即可申请1000、3000元奖金。但检举民眾若为该汽机车所有人或同车乘客及同桌共饮者,不适用。

另外,除现行奖励检举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案件,最高可获颁6万元奖励金外,若同时发现肇事驾驶为酒驾,则取最高奖金为主。举例来说,若民眾发现驾驶肇事致路人死亡,向警方提供线索检举,后续警方发现肇事驾驶为酒驾时,仍依规定颁发6万元奖励金给检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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