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女子A去年入职某亲子乐园担任服务台人员,未料到职仅一周,A女就遭到越南籍阮姓男同事强拖到楼梯间性侵。新北地院日前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处阮男4年6月徒刑,刑期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A女与越南籍阮姓男子同为北部某亲子乐园员工,去年4月间A女甫入职一个礼拜,岂料阮男趁隙强拉A女到楼梯间,不顾A女的意愿,强行伸手触摸A女的胸部、亲吻并性侵得逞,A女脱逃后立即向同事求救并向警方报案,全案由检方侦结起诉。
新北地院审理时,阮男坦承有与A女发生性行为,但称A女是自愿,法官参酌A女及同事的证词、A女衣服的体液鑑定报告等事证,认定阮男的确在楼梯间,不顾A女的反对,强行侵犯A女。
法官认为,阮男与A女为同事关系,阮男明知A女无意愿性交,却仍为了逞个人欲望,以违反A女意愿的方式性交得逞,丝毫不尊重A女的身体自主权,并造成对方身心受创,犯罪所生危害甚鉅,考量阮男至今仍否认犯罪,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一切情状,依强制性交罪,处4年6月徒刑,刑期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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