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周刊》报导指出桃园机场「三航站能源中心工区传崩塌」、「营造厂疑似违法施工」等,桃园机场公司表示当中引述说法有违事实。所谓能源中心B区共同管沟崩塌,是指人员钢管组立时疑似松脱,但当下已立即改善;另承造人也已申办变更,无违法施工。
《镜周刊》报导指出,第三航站能源中心的B区共同管沟,因模板未施作支撑铁管,日前发生大规模崩塌。主要是能源中心如遇战争须防炸,所以模板厚度达70公分,十分沉重,但目前的营造厂疑似不够专业,才会在灌浆前,因支撑力不足造成崩塌。
桃机公司说明,报导中所谓的能源中心B区共同管沟于深夜崩塌一事,是指10月28日下午施工时,人员钢管组立时疑似松脱,当下已立即改善,并于当日下午5时完成復原,未影响工程后续推动。
《镜周刊》并指出,该工程真正承揽的营造厂早在4月就已退出工程,目前的营造厂疑似违法施工,存在工安疑虑。桃机公司则表示,该工程由东元公司和伟铨公司共同投标承揽,由东元公司为做为共同承揽的代表厂商。伟铨公司今年3月出现资金问题,4月亦不正常出工,无法正常履行契约责任。桃机公司陆续接获桃园地方法院执行命令后,要求东元公司依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带负履行契约责任,东元公司和伟铨公司于4月18日由双方董事长共同具名来文,检附自4月1日起由东元公司继受的让与协议书,完成继受程序。
桃机公司说,报导中所谓目前营造厂疑似违法施工一事并非事实,该工程因伟铨公司无法履行契约,后续由共同承揽的东元公司继受且另觅其他土建分包厂商,另承造人变更申请的程序,已完备桃园市政府建管处承造人变更申办程序(109桃市都建执照字第会园00867号),并无违法施工。
桃机公司表示,该工程是第三航站区公共设施的新建工程,经费62.93亿元,得标厂商是东元公司及伟铨公司,工期2069天。因此事件影响工程进度,截至10月31日止,预定工程进度17.97%,实际进度13.98%,落后3.99%。桃机公司依据政府採购法第101条规定,于9月5日刊登伟铨公司为拒绝往来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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