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黄姓男子(35岁)于近2年期间,不断在公共场所窃录女性裙底风光,黄男于今年5月29日趁女子在「诚品信义店」逛街时,将手机贴近其裙底,狂拍16张,被热心民眾发现后终于被逮,不仅如此,检察官还发现黄男在案发当日偷拍了19名被害女子。台北地方法院审酌黄男犯后坦承犯行,未曾有任何前案记录,依妨害秘密罪,判处罚金6万元,可易服劳役。

据判决书指出,黄男于今年5月29日晚间6时20分许,在北市「诚品信义店」2楼,趁女子漫步逛街未及注意之际,擅自将自己的手机贴近女子裙底,并开启连拍功能狂拍16张,被在场民眾目睹,上前告知女子,女子请商店工作人员协助报警,警方赶赴现场逮捕黄男。

经检方调查,黄男自2020年7月起,一再以照相、摄影等方式在公共场所窃录不特定女性之下半身隐私部位,作案期间延续将近2年,单单计算5月29日案发当天,黄男即在相异时间、地点偷拍不同被害人裙底或裤底达19次之多。因此将黄男依妨害秘密罪声请简易判决,并爰请法官审酌黄男为逞一己私欲,长期侵害他人身体隐私之素行、犯罪动机及手段等一切情状,量处适当之刑。

台北地方法院审酌黄男犯后坦承犯行,未曾有任何前案记录,及表示有和解意愿,而被害人并无和解意愿等情况,依妨害秘密罪,判处罚金6万元,可易服劳役。

#北市 #偷拍狼 #裙底 #妨害秘密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