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财政部网站今天(11月9日)消息,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南、布吉纳法索、几内亚比索、赖索托、马拉威、圣多美及普林西比、坦尚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界面新闻报导,2021年11月29日,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宣布,进一步扩大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输华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2021年12月13日,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对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98%的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和实施时间根据换文进展另行公布。
中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有利于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后续中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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