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人妻小芳(化名)今年2月被丈夫发现私下与其他男子暧昧,她传讯息问小王为什么不戴套,小王后来说「妳全身上下我都很爱」,还说特别喜欢舔脚趾,丈夫脸绿求偿60万,不过小王辩称他不知道小芳已婚身分,是直到小芳离婚后2人才交往,法官认定小王不知情,判免赔,小芳则需赔45万。

根据判决书,小芳与丈夫在民国104年12月25日登记结婚,育有2子,丈夫今年2月某日在家中电脑发现她与其他男子的多段对话,小芳传讯息说「可是为什么你都不戴套」,男子回「跟宝贝不用啦哈哈」,小芳继续问对方有买药吃吗,男子说「我没有射在里面,不用吃啦」,还说如果怀孕就会娶对方。

丈夫提供的对话证明中,小芳与外遇对象多次谈论要戴保险套,男子说「我去买比较舒服的,放包包好了」,小芳则说她本来放的不舒服吗,之后男子又说「你的全身上下我都很爱」,还说小芳为他创了很多「第一次」,像是吃脚趾等性癖好;丈夫看完对话后崩溃向2人求偿60万。

不过小芳称小王在她离婚前都不知道她已婚,还称离婚前未与对方发生关系,她是在离婚后才与对方交往;不过法官根据丈夫提供的对话记录,认定2人在小芳离婚前就已有性关系,但无法证明男子当时知道小芳已婚,因此仅判小芳侵害配偶权,须赔偿45万元,小王免赔。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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