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表示,该现金对价与换股比例系双方于111年9月30日经会计师核阅之财务报表所示之股东权益为基础计算。上述现金对价与换股比例由会计师出具合理性意见书,会计师认为现金对价与换股比例尚属合理。

富邦金表示,富邦证与日盛证券均为富邦金持股百分之百子公司,系属集团内组织架构调整,不影响股东权益,整合金控旗下证券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併购后预计可扩大业务规模、增加业务收入提升经营绩效,此外,在合併后,透过业务整合发挥综效,对合併后之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皆有正面效益。

富邦金表示,该项併购后续处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购对价之时间及方法等,待取得主管机关核准后始得进行,支付併购对价之时间及方法依合併契约办理。

至于富邦证併购日盛证的资金及证券来源,富邦金表示,此合併案是以现金搭配发行新股方式为合併对价,资金来源为富邦证自有资金及发行新股。该合併案将于双方董事会(代行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即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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