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接获检举,发现桃园市1名市议员候选人涉嫌从今年4月起透过多名里长餽赠新冠药物给予选民,涉嫌投票行贿罪嫌。检方18日指挥搜索3处,共带回33人到案说明。检方认为5人涉及投票行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谕知50万、30万,其他3人5万交保。
桃园地检署表示,检察官吴怡蒨协同10名检察官团体办案,18日指挥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调查局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桃园市警局桃园分局,侦办桃园市某市议员候选人涉嫌贿选案件,持臺湾桃园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搜索3处,并通知被告及证人共计33名到案說明。
检方说,该议员候选人为求当选,自今年4月间起,涉嫌透过桩脚即同区某里长候选人等多人,馈赠新冠药物与选民,涉嫌投票行贿等罪嫌。检察官于讯问完毕后,认被告等5人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尚无羁押之必要,因而谕知该候选人等5人各交保50万元、30万元、5万元、5万及5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