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检察署花莲检察分署检察官首次联合台东地方检察署跨海查贿,台东县绿岛乡长郑姓候选人及郑田姓桩脚涉以现金500元买票。郑田姓桩脚遭当庭逮捕,法官认为犯嫌重大,但无羁押原因,4人全数请回
台湾高等检察署花莲检察分署检察官蔡英俊、台东地检署检察官罗佾德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东县调查站及臺东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台东分局侦办台东县绿岛乡长候选人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案件。
地检署及相关人员23 日持台东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跨海搜索郑姓候选人、桩脚住所及其他相关处所,并传唤郑姓候选人、郑田姓桩脚选民共 4 人到案。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郑田姓桩脚郑田涉嫌以每票 500 元现金交付贿赂选民, 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证人之虞,当庭逮捕后,向台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法官认为犯嫌重大,但无羁押原因,包含郑姓候选人、郑田姓桩脚及其他选民 2 人均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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