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修法后的刑法「没收」新制,可溯及追讨犯罪所得,引发违宪争议。味全公司及法官等4案声请释宪,但法务部认为,6年来已确定没收1271亿多元,「没收」非刑罚、也没有违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则,宪法法庭开庭辩论后定于12月2日宣判。

宪法法庭研究法官吴志强任台北地院法官时,审理检方声请没收扣押物案件,他认为没收新制迴避刑罚用语,创设独立的处罚及制裁,对于人民基本权造成的侵害,他裁定停审后提释宪。

味全食品则委由律师陈彦希主张,混油案涉商标不实部分,一审判决时没收规定尚未施行,但二审法院2017年依修法后的没收制度,判决没收味全3292万多元确定,侵害味全公司受宪法保障的财产权,请求判决违宪。

此外,向艺人徐乃麟租屋经营赌场的杨强蓉,遭没收440万元确定,另一位吴姓声请人,则违反护照条例遭判刑3年6月及没收犯罪所得100万元,杨及吴都质疑,没收新制违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则且没有必要性,而声请释宪。

宪法法庭併案审理,《刑法》主管机关法务部强调,该制度施行到今年4月,判决确定没收已达1271亿多元,该制度有宪法上特别重要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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