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区于2020年间发生一起少女遭捡尸性侵案,当时还是职业军人的阿志(化名)邀约朋友等6人到KTV欢唱,其中1名少女因不胜酒力醉倒,阿志与阿添(化名)跟小良(化名)等人,搀扶少女到饭店休息,喝茫少女遭3人轮流性侵得逞,事后少女向学校老师求救并报警,经二审判决,阿志、阿添认罪,依乘机性交罪各判1年8月,缓刑3年;小良矢口否认性侵,则判3年10月。
判决书指出,阿志当天邀一群友人到KTV欢唱,3杯黄汤下肚少女喝茫醉倒,4人辗转到饭店开2间房间,其中1间称给少女休息用,负责照顾少女的阿志与其他2人却乘机轮流性侵少女。事后少女不甘心向学校老师求救,立刻报警处理,性侵案因此曝光。
阿志、阿添到案坦承犯行,但小良辩称,他没有性侵,他们开了2间房间,其中1间是给少女休息,男生则是都在另1间房,那是因为饭店休息时间快结束,他进去少女休息那间房间叫少女快洗澡,没有对少女性侵这件事。
少女指称,她当时意识断断续续,被告3人是轮流进来,先后顺序她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被洗过2次澡,第1次是进去时,第2次是结束之后有人帮她洗,还有听到有人说「要洗乾净」这样,洗完后有人帮她穿衣服,另一人帮她吹头髮等这些印象。
法官认为,少女经朋友邀约聚会唱歌,阿志等3人却短于思虑,未能克制自身情欲,趁少女不胜酒力,造成其身心及性自主决定权之伤害,因阿志、阿添认罪见悔意,且各与A女以30万元达成调解,依法各判1年8月,缓刑3年,若非别有居心,何须单独前往少女的房间不採信小良辩词,判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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