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及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第1案,26日进行投票。台中市选委会表示,投票方式为「领、领、投」,民眾进入投票所后,先领取地方公职人员选举票,再领公投票;中央选委会宣达投票所选务工作人员不要主动询问领票意愿,一切依选务作业程序办理。
台中市选委会指出,因今日许多县市均接获多起民眾反映未发给公投票情事,中央选委会中午召开会议决议,请各县市选委会再次向各投票所下达宣导,请投票所主任管理员于发给选举票后,告知选举人,下一个领票处是公投领票处,但不会询问领票意愿。
台中市选委会澄清,台中市各选务单位绝无刻意「技术性阻挠」民眾领取公投票,全国标准一致,呼吁相关人士勿刻意造谣抹黑,有失公允。另提醒民眾,选举人或投票权人应一次进入投票所投票,离开投票所后不得再次进入投票所投票,请民眾拿到选票时务必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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