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涉及「黑鹰事件」集体打假球签赌案的吴俊贤,今年初因与陈姓男子有纠纷,他竟持改造手枪朝陈的住处铁卷门连开5枪示威,台北地方法院依非法持有手枪罪判刑3年8月,恐吓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吴男因自己认为陈男积欠其款项不还,今年2月22日凌晨2点多,他开车到陈住所前,持枪向陈的住处之大门射击5发子弹,即徒步离开现场,并拨打110报案自称将前往北市警察局文林派出所自首。
台北地院审酌吴男正值壮年,无视政府严格管制枪弹之政策,漠视法律禁令,持有本案枪弹,对社会治安具有负面影响,但考量他自行投案,坦承所有犯行,依非法持有手枪罪判刑3年8月,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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