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已正式纳管,新车须领牌及投保强制险,违者最重可罚3600元,旧车则有2年缓衝期。台中市环、警、监昨日联合执行取缔微型电动二轮车及改装车大执法,违规取缔统计,未戴安全帽7件、载人20件、闯红灯12件、酒驾1件,拒测1件及变更安全装置13件等违规共计54件、另于工业区拦查250人,逐一宣导骑乘微电车应注意避免违规事项等。
微型电动二轮车新法规定实施上路,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配合监理机关办理「监警联合稽查」勤务,在台中工业区、潭子工业区及大里工业区等,加强执法及宣导法规,并取缔未戴安全帽、载人、闯红灯、酒驾、改装等项目,都是违规行为将予以取缔。
交通警察大队另指,若微型电动二轮车未经审验合格,有些甚至买来私下改装马达、电池等零组件,时速远超过法定25公里且重量逾法规60公斤,被归纳改装的「拼装车」,警方也将取缔依法举发没入。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队指出,为让民眾清楚瞭解新法上路,相关应注意事项,制作「微型电动二轮车」宣导DM卡片,採英文、越南、泰国及印尼等4国语文版,让来台辛勤工作的外籍移工,藉由阅读该国语文的宣导DM,更加快速瞭解最新的法令规定,促使外籍移工们能遵守交通规则,以保障大家行的安全与权益。
警方指出,行政院于2022年11月11日公告,总统府2022年5月4日公布「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其中原电动自行车更名为「微型电动二轮车」,自同年11月30日施行应挂号牌上路、驾驶人需满14岁及投保强制车辆责任险等列为重点项目。
警方表示,2022年11月29日前所购买的「合格」微型电动二轮车,仍可在道路行驶,新法施行2年后(113年11月30日后)将以第71条之1第1项第1款(未依规定领用牌照行驶)举发,最高可罚3600元,未经审验合格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依同条例第71条之1第2项规定没入。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