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与男友感情不顺,因而找上婚友社老板曾姓男子求助,曾男佯称可帮她作法挽回男友,以配对小鬼、「湿婆」等身分要求她净身脱衣,并以需採阴补阳为由对其性侵8次得逞;案发后曾男神隐,遭台南及高雄地检署发布通缉,小美则另获犯罪被害人补偿25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小美在2018年2月底,因与男友交往发生感情而求助曾男,曾男认有机可乘,佯称其认识做法事之姑婆,可以帮忙小美挽回男友感情,并称已为小美配对小鬼,需与她直接面谈,曾男并于同年3月3日,开车载小美至汽车旅馆入住房间后,以焚香、烧符、作法等方式,诓称小鬼已附身在其身上,要求她净身脱衣,并以需採阴补阳为由,欲对其性交,但遭小美拒绝,曾男竟仍以已请小鬼来不能拒绝等情,使小美误信曾男确为小鬼附身,因而未为强烈抵抗,与之发生性行为。
尔后曾男便以类似理由,自同年3月起至5月初,频繁以小鬼或「湿婆」身分与小美在LINE通讯软体上对话,「湿婆喜欢你」、「它现在要去找你了、不理我了、它说要去跟你睡觉」、「让它睡、坐在妳床上了」、「它要借我的身」、「要我们还1次」、「我们俩是互补的、一旦顺利完事、我们下半辈子的所有灾难将减半」等语,并恫吓若不配合,小美或其亲人将有灾难,使其误信而配合,骗取小美任其性侵8次得逞。
事件因小美的男友发现讯息后才曝光,而小美也因情绪低落、失眠问题需至医院就诊,依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申请性侵害犯罪被害补偿金,获核发25万余元;曾男挨告后未出庭,亦未提出书状作何陈述,遭台南及高雄地检署发布通缉,高雄地院审理后,判曾男要赔南检这笔款项,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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