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一名侦查队长于昨晚在一家酒馆消费,没想到跟店员发生纠纷,该名侦查队长所属分局表示,该队长是属于勤务中饮酒,依员警违反勤前饮酒规定,予以记过2次;另外,言行失检,影响警誉,予以申诫2次处分并报请警察局调整非主管职务。
该名侦查队长于3日晚间到新兴区某餐厅酒吧消费,未料酒过三巡后,与店员发生口角纠纷,店家报案立刻打电话报警。该名侦查队长所属分局表示,该名队长于3日参加友人餐敍饮宴,经查该处非列管风纪诱因场所,而友人也非特定对象,也无酒驾行为。
经该分局查证属实,该名队长属于勤务中饮酒,依员警违反勤前饮酒规定,予以记过2次;另外,言行失检,影响警誉,依违反警察人员奖惩标准,予以申诫2次处分,并报请警察局调整非主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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