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林男日前开车到艋舺大道用餐,离开时却发现百万房车左后方被撞凹,一气之下向警谎报「刚才开车时被人擦撞,对方肇逃我受伤了」,万华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林当时根本不在车上,除依肇载逃逸追查犯嫌后,另外也依违造文书罪法办林男。
万华警方10月21日晚接获林男报案,指他开车行经艋舺大道时,突然被1台车擦撞左后方,对方肇事后却迅速逃逸,他当时人在车上,因震动也受到轻伤,包括颈部、腰部都不舒服。
警方调阅监视器追查,却发现林男说谎,他当时停好车后,就走到旁边的餐厅吃饭,不久后确有1部车撞到林的车逃逸,在里面的林听到声响才跑出来查看。
林看到画面后,才坦承他停路边的车子被撞,因为一时气愤,加上想给对方多点教训,才会谎报被撞受伤,警方随即加办林「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的偽造文书罪,以及诬告罪,另持续侦办涉及毁损的肇逃车辆。
林获知偽文罪得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万5000元以下罚金时,显得相当惊讶,警方也呼吁民眾不要逞一时之气乱报假案,免得提告求偿不成,自己先吃上官司破财。
谎报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