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昨晚11时许,驾驶营业大货车行经宜兰市一处路口时,因载运农用机具,造成车身过高勾到电线,随后拉倒3根交通号志灯杆,王男肇事后径自离开现场,警方锁定王男身分后,今天(8日)凌晨0时30分通知他到案说明,警方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制单举发。
王姓男子昨晚沿宜兰市中山路3段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同庆街路口时,因车身过高勾到电线,导致该处路口3根号志灯杆倾倒,王男肇事后驶离现场,警方通报修復,今天凌晨2时清除损坏的号志灯杆。
警方依据监视器锁定车牌、通知王男到案说明,经实施呼气酒测,王男并无酒驾,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62条、29条制单举发,详细肇事原因待后续调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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