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8日通过证券交易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证券交易税率由现行千分之3调降为千分之1,为期5年,也新增内控机制、权证避险定义及提报避险专户交易明细等机制,同时设有日出条款,将在新法公布6个月后施行,未来将送往立法院审议,力拚本会期三读通过。
证交税条例修正草案最早是在2020年7月预告,明定将权证避险证交税由千分之3降为千分之1,为期5年,但同年10月送交行政院审议后,被因降税适用范围未明确规范而退回,财政部今年3月重新预告草案,5月送至政院。
财政部说明,依臺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规定,权证发行人对其发行之权证,应有流动量提供机制及採行风险管理措施建立避险部位。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考量降低权证发行人调节避险部位的税负成本,有助提升其报价品质及投资人参与权证市场意愿,促进权证市场发展。
财政部指出,本次草案修正重点包括增订权证上市或上柜日至到期日期间,基于履行报价责任规定及风险管理目的,自条文生效日起5年内,出卖权证避险专户内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可之标的股票者,其每日交易成交总金额在避险必要范围内,证券交易税税率由现行千分之3调降千分之为1,并授权该部会商金管会就避险必要范围等相关事项订定子法规。
此外,增订代徵人及证券自营商应依规定期限将权证避险专户交易明细列具清单送交税捐稽徵机关。
财政部表示,修正草案经行政院通过后将送至立法院审议,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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