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温姓女子今年5月某日凌晨前往自助洗衣店洗衣,却发现内衣裤不翼而飞,报警处理后,警方调阅监视器竟发现吴姓、陈姓等2名男子接续偷走温女的内衣裤,将2人函送法办,法院判决日前出炉。
判决书指出,新竹一名温姓女子今年5月到自助洗衣店洗衣,返回时却发现放在手提袋内的内衣及内裤不翼而飞,随即报警寻求警方协助,警方调阅监视器后,竟发现37岁吴姓男子先于凌晨2时许偷走温女的内衣、内裤各1件,同日凌晨4时许,25岁陈姓男子则将温女的所有内衣窃走。
此外,警方同日上午又接获另名严姓女子报案,同称内衣裤在自助洗衣店遭窃,经调阅监视器后发现又是25岁陈姓男子犯案,讯后将涉案2男函送法办,全案经由新竹地检署侦结起诉。
新竹地院审理时,吴男部分,法官考量吴男认罪,但有窃盗前科又再度犯案,显然未记取教训,酌情后依窃盗罪判处吴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陈男部分,法官依2个窃盗罪各处陈男拘役40日,应执行拘役70日得易科罚金7万元。2案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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