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女子A去年与友人等4人相约汽车旅馆喝酒狂欢,期间A女喝挂在厕所呕吐,2名友人见状暂离买茶给A女解酒,未料留在房内的陈姓男子竟趁机性侵A女。新竹地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3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透过2名友人介绍认识A女,2021年11月22日间凌晨间4人相约新竹市某间汽车旅馆饮酒,期间A女不胜酒力在厕所呕吐,2名友人遂外出替A女买茶缓解不适,独留陈男与A女在房中。
岂料,陈男竟起色心,将房间反锁,将A女抱到床上,不顾A女拒绝,强行性侵得逞,当时A女碍于陈男在场不敢张扬,直到散会返家后才向母亲诉苦遭性侵,于酒醒立刻报警并前往医院验伤,全案才曝光。
新竹地院审理时,陈男认罪,法官认为陈男缺乏自制力,只为了逞一时私欲,违反A女意愿,强行性侵A女,危害A女身体性自主权与身心健康发展,实在不可取,兼衡陈男已与A女达成民事调解,及其犯罪动机、手段、目的等一切情状,依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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