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路公路总局要求移工新购微型电动二轮车也要提供「雇主同意书」,引发移工团体不满,劳动部也发函表示意见指出,依两公约施行法不得对外国人有不平等对待,提醒交通部应回归正轨,据悉,公路总局近日开会讨论此事,会中已有共识要删除移工购买机车或微型电动二轮车(电动自行车)雇主同意书规定。

全台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于11月30日起挂牌纳管,新车须登记申领牌照、行照并投保强制险,公路总局现行要求,为确保外籍移工骑乘机车或微型电动二轮车的行车安全,便于雇主后续对外籍移工的生活管理所需,因此登记机车或微型电动二轮车时应检附雇主同意书。

但此举引发移工团体不满,也声明指出,面对台湾至今已经超过70万名移工,面对这些实质上撑起台湾制造业、营造业、长照、渔业的基层人力,公路总局不要再把移工当成「雇主的商品」,不要再拿「需雇主同意」当成挡箭牌,请公路总局扎扎实实实实地负起政府机关应负的责任,让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移工,能得到政府机关应有的协助,这才是正确的政策方向。

「未来连购买一般机车也可以不用雇主同意」,与会的台湾国际劳工协会成员许惟栋表示,会议中已有共识要废止购买一般机车及微型电动二轮车的「雇主同意书」,但在会中也建议,与其透过新闻稿、工厂或仲介宣导,不如在监理站提供其母国语言文件、双语人员,反而更能让移工愿意挂牌,其实移工不反对挂牌、保险,有人认为这样反而更有保障。

据悉,公路总局与劳动部、相关团体开会达成共识,公路总局将待法制作业程序后废除「雇主同意书」规定,劳动部则会加强宣导骑乘安全及强制险投保等。

#移工购车 #移工 #公路总局 #雇主 #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