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议会无党籍山地原住民议员谷暮.哈就担任市议员期间,被控以人头或以少报多方式,向议会诈领助理补助费985万3438元,经台南地检署提起公诉后,台南地方法院13日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共2罪,合併应执行徒刑2年、褫夺公权5年、缓刑5年,并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30万元。此案还可上诉。
据了解,「三连霸」议员谷暮.哈就因涉及诈领助理补助费官司缠身,放弃参选连任,改推服务团队成员施余兴望接棒,并顺利当选。不料,施余兴望因涉嫌以1万元到1万5000元现金买票,除被台南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检方还对他提出民事当选无效之诉。
台南地院指出,谷暮.哈就担任第1、2届台南市议员期间,分别以虚报亲友人头及以少报多等方式,不实申报请领公费助理补助费,并提领作为服务处及生活支出花费使用,不法所得985万3438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领财物罪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等罪。
不过,由于她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法官考量其案发后身心状况、担任市议员期间非无建树,犯罪情节非恶性重大,犯罪情状显可悯恕,纵经减刑科以最轻法定本刑仍属过重,与中饱私囊收受大量贿赂金额者的恶性有别,其犯罪情状在客观上应足以引起一般人的同情,确有法重情轻的情况,于是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量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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