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18岁男子前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一名人妻小芳(化名),诱骗对方拍下自慰影片后,小芳发现男子是盗用照片,决定断绝联繫,没想到男子竟威胁交出50万,不然就将影片传给小芳丈夫与亲友,小芳报警提告,双方因和解金未达成共识,法官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男子于前年8月透过Tinder交友软体认识小芳,进一步取得对方信任,向小芳表示希望看到对方的自慰影片,小芳录下自慰影片后传给他,但是后却发觉男子是冒用他人照片及虚构身分从事交友,就想与男子断绝联繫,没想到男子心有不甘,竟传LINE讯息威胁小芳匯款50万元后才删除影片
男子威胁称若小芳不付款,将会散布影片给她老公及亲友观赏,小芳后来报警提告,男子在法庭上承认犯罪,小芳也提供2人的LINE及Messenger对话纪录撷图、影片翻拍照片等证据,法官认定罪证确凿。
法官认为男子利用小芳信任,取得私密影片后,以散布影片一事要胁,导致对方心生畏惧,男子事后虽有意调解,但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考量男子年仅18岁,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前无前科纪录,国中毕业教育程度、目前无业无收入之情状,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