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与前夫汪小菲官司不断,汪小菲委托律师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否认欠她750万元,并声请停止执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汪小菲提供165万元后,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可暂时停止强制执行;本案诉讼部分,台北地院19日开庭但不公开审理,徐及汪都未到庭,由律师出庭陈述意见后离去,至于相关细节律师都不愿意对外表示意见。
大S以调解笔录为执行名义,主张汪小菲没有依调解笔录约定给付,因此声请对汪小菲强制执行750万元,但汪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笔录之给付义务,徐女不得对他强制执行给付,他依法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为免造成不可回復之损害,也声请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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