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界关心有关我国食品业者向大陆注册之补件期限,食药署20日公布双方往返电邮。
内容指出,我国在今年3月9日收到大陆来信,指称我国食品业者注册补件期限应为今年6月30日,与大陆去年10月13日通联所提及的2023年6月30日明显不同,因此在今年3月17日再次电邮大陆,询问去年通联所述之日期是否适用;大陆在3月30日明确回覆期限就是今年6月30日。
食药署再次重申,食药署输中专区会随时公布最新且正确资讯,凡有意愿输销之业者,请至输中专区查询最新资讯,切勿听信网路谣传,以免影响自身输销权益。
食药署再次强调,为让我国食品业者顺利出口至大陆,我国均依照大陆要求之格式与内容提供资讯予大陆,而注册补件期限比起其他国家少一年,系不争之事实。期待外界不要误导民眾解读大陆电邮文字原意,应一起面对大陆对我国之歧视待遇,共同努力争取我国食品业者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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