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指出,依合约规定,烟臺海秀应以不低于人民币53.8亿元或届时晟粤广州净值对应兴微基金所持份额价格或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价格的最高者向第三方转让标的份额。烟臺海秀应当在收到第三方受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或公司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时限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兴微基金指定的有公司参与共管的银行帐户。

再者,无论烟臺海秀是否找到受让人,烟臺海秀应在紫光集团2022年度估值报告出具后、但不晚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转让价款支付至兴微基金指定的有公司参与共管的银行帐户。

不过,基于保险起见,鸿海也就该案做出风险提示,强调目前兴微基金尚未收到标的份额转让款,后续存在烟臺海秀不能依约支付转让款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鸿海 #至兴 #臺海 #转让 #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