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上午询答和下午实质审查后,朝野立委皆同意主要条文按行政院版通过,儘速完成委员会审查,送入院会审议,预计本会期明年1月13日结束前,可以顺利完成三读。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若散播不实资讯影响交易价格、透过通谋虚偽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利用违规销售明显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可按交易户数,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可连续处罚。
初审通过条文中,也新增检举制度,民眾可检具证据,检举不动产销售买卖或申报实价登录违规行为,如经县市政府查证属实,将由实收罚锾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额作为奖金。
本次修法有5大重点包括:限制换约转售、重罚炒作行为(最重可罚5,000万元、并可连续处罚)、建立检举奖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购屋、解约需申报实价登录(预售屋买卖契约有解约情形,建商应于30日内申报登录,违规者将按户栋处罚3万至15万元)
内政委员会召委王美惠最后裁示,本案提报院会讨论前,不须经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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