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旭-KY违反重讯规定 证交所处以5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表示,宏旭-KY(2243)有未依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及「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相关规定,于申报期限代其子公司上海宏旭模具公告取得及处分金融商品之情事,故处以5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表示,宏旭-KY(2243)有未依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及「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相关规定,于申报期限代其子公司上海宏旭模具公告取得及处分金融商品之情事,故处以5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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