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詹姓男子约女网友A在家见面,竟让A女喝下掺药的矿泉水,见A女昏迷后便硬上得逞,A女清醒后发觉下体痛痛的,才惊觉遭侵犯随即前往医院验伤并报警。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判决,依药剂强制性交罪,处詹男有期徒刑7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詹男与A女为网友,去年8月间詹男邀约A女到家中作客,期间让A女喝下成分不明的迷幻催眠液,导致A女饮用后陷入昏睡,詹男则趁机脱下A女的衣物性侵得逞。后来詹男叫醒A女后,驾车载A女返家,但A女发觉下体痛痛的,随即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并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
A女证称,喝下詹男给的水约莫10分钟意识就模糊,能感觉到詹脱她的衣服,但无力抵抗,还能听见詹男完事后将沾有精液的卫生纸冲入马桶的声音,有闻到精液的味道,至今都还清楚记得。
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詹男坦承在A女的水中掺药,但称自己是想与对方发生性关系,2人曾交往又分手,不晓得是否有机会再与A女交往等语;法官认为,詹男罔顾A女的信任做出下药性侵的行为,对A女造成难以抹灭的阴影,酌情后撤销原判决,依药剂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7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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