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张姓人夫结婚后,多次前往情色按摩店消费,进行「半套」性交易,并拒绝履行同居义务,老婆发现家中财务出现缺口,调查信用卡后,事情才东窗事发,结果被求偿100万,判决也出炉了。
根据判决书,人夫在2016年5月21日结婚,却在婚姻存续中,前往多家情色按摩场所,进行性交易,因拒绝和老婆履行同居义务,老婆欲厘清家中财务缺口及消费状况时,调阅信用卡消费明细,才得知此事。
另外,人夫原本要认购所任职公司的股份,但是资金不足,约定由老婆出资,以人夫为股票登记名义人,而成立借名登记契约,老婆并交付15万新台币给他,代为认购股份,不过色情交易事情曝光后,双方在今年3月10日协议离婚,同时口头提出终止股份借名登记契约。
对此,人夫声称对话及按摩等事,只是不甘示弱,是男性友人间吹牛而已,他并没有从事色情按摩行为。然而,法院调查发现,人夫和友人互相传送漂亮女性照片,甚至有刷卡纪录,对话内容包括:「我之前去按摩的事情爆开了」、「早知道就不刷」、「没有按摩被抓包的经验」等,并说明对按摩以刷卡方式结帐感到后悔,足以认定确实有从事半套性交易之事实。
法院指出,人夫的行为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已经破坏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之程度,且情节重大,侵害原告之配偶权,导致女方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因此判人夫赔偿5万新台币,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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