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詹姓男子去年邀约女网友小美至住处见面,女方不疑有他依约前往,不料喝下詹男递来的水后,随即感到身体不适、昏昏欲睡。詹男见女方失去意识,即褪去小美之衬衫、连身裤,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发现,被害人喝下的水含有迷幻药成分,依药剂强制性交罪处詹男有期徒刑7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詹男与小美为网友关系,并于110年8月29日晚间7时许,邀约女方至居所见面,竟基于以药剂犯强制性交罪之犯意,将「迷幻催眠液」事先掺入矿泉水内,待小美表示口渴、想喝水时,即将该矿泉水倒入杯中。小美饮水后随即感到身体不适、昏昏欲睡,詹男见她陷于昏睡状态,趁机性侵得得逞。
小美控诉证称,我喝了詹男提供的水后约10分钟,就觉得头晕、身体无力、好累、好想要睡觉,被告问我好几次,说我看起来很累,要不要躺下休息?我回说坐在椅子上就好,后来我真的不舒服,我就说床借我靠着,于是我坐着靠在床头,之后我睡着,但是有模糊的意识,我的衣服跟裤子被脱掉,内衣有被往下拉并露出胸部。
台中高分院审酌,被告仅为满足个人性欲,竟罔顾小美对其之信赖,戕害其之身心健康及性自主决定权,造成难以抹灭之伤害,考量詹男此前并无不法犯行经论罪科刑,且与告诉人调解成立,愿赔偿告诉人新臺币62万5265元等情状,依药剂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7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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