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上台后致力于反腐打贪,但去年有部分官员主动提前结束仕途(辞职或提前退休),有的还提出放弃退休待遇,为的是便于离职后继续进行利益交换。陆媒指出,这一系列反常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严重的腐败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报导,去年以来,大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的少数官员违纪案件涉及「逃逸式辞职(离职)」。办案人员分析指出,他们有的并非真想辞职,而是变「提前退休」为「提前筑巢」,以延续「权力余温」;有的採取「期权交易」,在位不收(收贿)离职收,在岗不收转岗收;还有的是「带病离岗」,担心东窗事发,寄希望「一辞了之」。

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表示,离职有的是身体疾病原因,有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等。「提前离职或退休是为了后面谋划腐败做铺垫者只是其中一类,不能以偏概全。但这种隐形变异腐败行为的危害性值得重视。」

《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搜索发现,2022年以来,在被查官员的通报中屡屡提及「逃逸式辞职」。所谓「逃逸式辞职」,是指一些中共党员干部以为离任后可以万事大吉、既往不咎,抱着「猛捞一把就辞职」、「见好就收」的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提前退休(辞职)的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查处。

川观新闻曾援引一位从事多年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的话称,「逃逸式辞职」一般分为两种情节:一种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企图通过提前辞职退休的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另一种是指离职或退(离)休后,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利用政商「旋转门」捞好处。

报导列举的案例显示,去年多起「逃逸式辞职」案件,都与金融贪腐有关,包括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寧波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沈曙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张华宇、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等人被查。

毛昭晖表示,有的官员提前离职或退休后,成为权势团队代理人的现象值得警惕。这是一种更有预谋的新型腐败,带有明显的组织化腐败特点,他们里应外合,性质更为恶劣,查处难度也更大。

毛昭晖认为,2013年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领导干部辞职或退(离)休后的多种情形做了相关规定,但在现实中,很多地方没有严格执行该规定。这类人员离任后,去跟原单位打交道时,现在也没有规定他们需要向原单位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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