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男大生透过交友软体,2021年引诱11岁女童拍摄露胸照,并传讯「连脸一起拍,我就会更爱你」女童父亲发觉异状,与女儿一起报案,士林地院考量女童父亲愿意原谅,因而以情轻法重给予减刑,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引诱儿童制造猥亵之电子讯号罪,判处曾男1年6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期间付保护管束。
就读电机系的男大生,透过交友软体WePlay认识女童,半个月后,要求她拍露胸照片,并连脸一起拍,女童一时没有向家长反应,拍摄后以IG传给男大生,事后一直耿耿于怀,被父亲发现异状,经询问查知此事,气得父亲向警方报案。
法官考量男大生一时衝动、思虑未周,侦查中坦承犯罪,而且仅1张照片并未散布,犯罪情节造成的损害尚轻,而女童、女童的父亲在侦查中均表示愿意原谅,同意给予缓刑的机会,考量最低本刑即有3年有期徒刑,仍嫌过重,依法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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