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日前发生公车撞死母婴意外,交通局加强稽查要求公车礼让行人,但今天下午在五权西路与忠勇路口又发生一起公车碰撞过马路行人意外,还造成后方车辆追撞上公车,遭撞的行人陈姓男子手脚擦伤,幸送医治疗后无大碍。
根据四分局警方初步调查,萧男驾驶的台中客运今天下午3点多沿忠勇路左转五权西路时,自称因A柱挡住视线,在左转过程碰撞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陈男,行驶在公车后方的自小客车因煞车不及撞上公车,现场行人因手脚擦伤送医治疗,幸无大碍。
警方表示,肇事原因为公车抢越行人穿越道,已将违规部分送交通大队分析研判,如认定违规属实将以交通处罚条例第48条2项「汽车驾驶人转弯时,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者」告发,处新臺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四分局表示,会加强事故地点未礼让行优先通行违规取缔勤务,强化执法作为,也会加强宣导用路人行经路口慢看停、优先礼让行人通行、大型车内轮差与公车司机安全、防御驾驶教育训练等观念,以维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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