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夫发现妻子阿卿(化名)出轨公司男同事,某日他查看妻子车上的行车纪录器,才发现影片中妻子与陌生男子在车上对话咸湿,不时穿插「渍渍」的接吻声,让他怒告2人侵害配偶权。高雄地院审结,判2人须连带赔偿人夫1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与阿卿为夫妻关系,2020年间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他查看阿卿车子的行车纪录器,意外发现阿卿与男同事在车上的对话内容相当大尺度,伴随亲吻声,让他大感吃惊,也因不满婚姻及家庭遭破坏,故向阿卿及男同事提告求偿50万元。
对此,阿卿与男同事辩称,2人因任职同公司而熟识,仅是同事与朋友关系,工作上偶有玩笑与口头上打闹,并没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遑论发生性行为,甚至发展成婚外情;至于行车纪录器的内容,2人称该证据取得不合理,不具证据能力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内容,发现音檔中先传出连续的「渍渍」声响,男同事说,「髮香好香,绿灯没?我还没洗澡,这样妳亲下来会流整身汗」等语,后来男同事还拿亲吻一事调侃会遭到后车鸣按喇叭,均可得知2人于密闭空间亲吻并触摸对方身体,明显逾越社会大眾所能接受正常男女的交往分际,侵害配偶权属实,酌情后判2人须连带赔偿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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