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中校郑智文,遭大陆情报人员收买,签下「北平模式」不抵抗协议书,还帮对方吸收军人发展组织,2021年他获判缓刑3年定谳,退辅会要他缴还月退休俸等309万6988元、退抚基金会要他缴回溢领的新制退除给245万1386元,他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可上诉。
郑智文的父亲是工党中央党部主席郑昭明,他在2013年7月2日以军备局中校身分退役,后来担任工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两岸关系发展促进会理事长等职务,2019年调查局国安站发现郑姓父子的共谍犯行,移送检方侦办,2人遭起诉。
2021年9月9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郑昭明、郑智文父子因个人私利,协助大陆官员吸收我现役军人而发展组织,严重影响国安及破坏部队纪律,考量他们坦承犯行,依违反国安法分别判10月及1年,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20万、30万元定谳。
判刑定谳后,国防部陆军司令部重新审定郑智文的退除给与,并以他在服现役期间触犯国安法被判决确定,从判决确定之日起,丧失领受退除给与权利,已领之退除给与,应予追缴。
退辅会要郑智文缴还退伍领受之各项一次性给与及月退休俸合计309万6988元;退抚基金会要他缴回从2013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溢领之新制退除给与合计245万1386元。郑不服提提起本件行政诉讼。
郑说,陆令部撤销他已依法领取之退除给与,他属「善意不当得利」,就已不存在之利益免负返还责任,而迄至提起本件行政诉讼时,他所受领之款项均已花用于日常生活所需,仅剩余1824元,他不须缴回退休俸给,提告请求法院撤销处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郑智文犯国安法刑案经判决确定,丧失领受退除给与权利,已领之退除给与,应予追缴,陆令部及退辅会等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决驳回郑的请求,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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