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除夕,为使民眾安心採买年货,新北市经发局特别针对辖内商家办理专案抽查,总计抽查100件,其中23件标示不合格,尤其以春联、春节吊饰为大宗,不合格率达23%。
经发局长何怡明表示,春节商品种类繁多,民眾在购买春联、春节吊饰、红包袋、玩具等春节应景商品时,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观及价格,鲜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标示。
经发局在此提醒,无论何种商品流通进入市场时,皆应符合商品标示法及其他相关标示基准规定,例如常见的春联、春节吊饰商品应符合「商品标示法」、红包袋应符合「文具商品标示基准」,还有玩具应符合「玩具商品标示基准」。
经发局指出,本次抽查的春节商品,主要缺失为「制造商(进口商)地址」、「制造日期」、「商品原产地」、「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资讯未标示为主,尤其以春联、春节吊饰为大宗。
针对本次抽查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已依「商品标示法」、「文具商品标示基准」、「玩具商品标示基准」等规定,立即要求业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将依法裁处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锾,严重者将函令下架或公告业者名称。
经发局再次呼吁,商品标示是商品的身分证,提醒民眾在购买商品时,除注重产品款式及价格外,也要留意商品本身是否有完整标示商品资讯,千万不可购买标示不全或来源不明的商品,以免造成消费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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