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对夫妻结婚50余年,妻子先前调阅家中汽车行车纪录器时,意外发现丈夫与女管家的对话不对劲,曾聊到「弟弟很厉害」、「妹妹看到你很开心」等语,让她认定2人曾发生性行为,怒向管家求偿抚慰金。台南地院审结,认为管家侵权属实,判须赔偿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元配主张,与许姓男子结婚50余年,育有3名子女均事业有成,生活原本幸福融洽,未料2021年间家里聘请王姓女管家煮饭、协助家务,王女竟与丈夫关系踰矩,曾在车内25次发生性行为,被行车纪录器录下。
元配表示,她曾亲自拜托王女别再与丈夫往来,王女曾承诺不会继续,却一再违背承诺,不断利用各种机会与方式,与丈夫发生超越友谊的关系,让她深感悲伤,依法向王女求偿60万抚慰金。
对此,王女称,自己受雇于许男,负责处理家务煮饭工作及居家照顾等事宜,许男经常开车载她採买日常食材,两人都已经超过60岁,许男更是已满70岁,她仅是配合许男耍嘴皮,认为不能仅凭车上的绘画就认定她涉及性交与妨碍家庭,她相当洁身自爱,没有逾越老板与员工的关系。
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证据,发现许男与王女的确在车上聊到关于「弟弟」、「妹妹」的话题,但对话进行时,许男正在开车,自然无法与王女发生性行为,己能证明2人曾进行性暗示的情色对话,无法证明2人发生婚外性行为。
法官指出,但对话有调情、性行为情节的叙述,王女也自认与许男的对话露骨煽情,故此行为的确已经逾越一般正常男女社交标准,不採信王女说词,酌情后,判王女须赔偿许妻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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