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于网路刊登「出租帐户」讯息,警方提醒不要被骗了,因为除了帐户可能连人被一起「收」走;台中市警方日前破获一个以高价出租帐户为饵的诈骗手法,将被害人囚禁在旅馆内,利用骗来的帐户诈骗赃款,警方查缉熊、周2嫌到案,全案依质押人口、诈欺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移送侦办。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日前接获报案指称,被害人在网路上看见「出租帐户」讯息,因听信出租银行帐户5天可获利8到10万,当天并与诈骗集团成员约在台中市某大楼前当面交付存折、金融卡、身分证等事宜。
警方指出,熊姓男子与周姓男子2嫌,为确保帐户可供犯罪使用,随即将被害人带往西屯区商旅及不详旅店3处拘禁共计5天,被害人起先佯装配合,待遭释放返回桃园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获报后立即成立专案小组,扩大调阅各旅店周边及沿线监视器影像,逐一查访旅店深入追查,并比对交通工具及网路通讯软体等,确认嫌疑人为熊与周姓男子等2人,并逮捕到案,警询后依刑法第296条之1质押人口、诈欺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移送侦办。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呼吁,切勿轻易相信短时间即能赚取大量金钱的各类投资广告或讯息,应更为小心谨慎。民眾对周边亲友也应多加提醒或宣导,如自身或家人有类似遭遇或发现可疑人、事、物,请拨打110或至就近警察机关报案,警方对犯罪绝不宽贷,会儘速侦处并依法究办,全力打击不法,守护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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