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许姓、陈姓夫妻檔相识十多年,经常一起露营,未料陈妻却称许男长得像自己的初恋,对许男展开猛烈追求,2人还上旅馆发生亲密行为,让许妻气得控告陈妻侵害配偶权。彰化地院审结,判陈妻须赔偿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许妻表示,她与丈夫认识陈姓夫妻檔十多年,两家人经常一起露营出游,未料陈妻却突然称许男长得与她的初恋相似,开始对许男猛烈追求,要求交往,许男不敌攻势,于2020年8月间多次与陈妻前往旅馆发生亲密行为。

许妻表示,她于同年9月发现2人的不正当关系,随即向丈夫提离婚,但丈夫不同意,称自己会与陈妻断绝往来,但陈妻遭甩后不死心,持续联络,还对外单方面公开与许男的关系,要求她与许男离婚,让她产生忧郁等症状,至今仍须接受精神科治疗,认为陈妻的行为明显侵害她的配偶权,依法向其求偿30万元抚慰金。

对此,陈妻辩称,是许男在露营结束后不断联繫她,2人仅是聊得来的知心网友,后来2020年间她发现丈夫会与其他陌生女子聊天,为了让丈夫产生吃醋的心情,她才会故意与许男谈心,强调与许男并未有逾越普通朋友社交行为的往来关系。

彰化地院审理时,许男证称,起初与陈妻只是朋友,后来经常2人一起出门,有发生2次性行为等语,故法官认定陈妻的确与许男交往并发生性行为,的确已侵害许妻的配偶权,酌情后判陈妻须赔偿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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