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议员李庆元2019年在一家安亲班楼上悬挂大型广告布条,指控安亲班殴打陈情民眾,遭安亲班杨姓负责人提告,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李男查证后悬挂布条以发表评论,无证据证明他「指摘或传述之事为不实」,难认有何诽谤犯意,无从以诽谤罪相绳,判决无罪。可上诉。
这家安亲班因与楼上的陈姓里长多年不睦,李庆元接获陈姓里长陈情后,2019年召开记者会,指控安亲班涉嫌教唆伤害陈,并且在安亲班楼上、陈姓里长住处外墙悬挂大型广告布条,指控安亲班暴力恐吓骚扰他人,违建、违法超收、痛殴陈情民眾。安亲班杨姓负责人遂提告李庆元及陈姓里长一家共4人诽谤罪。
台北地检署认为,李庆元明知陈情民眾遭殴伤案经过司法侦审,都没有证据显示安亲班业者涉案,却以广告布条不实指控,涉嫌诽谤罪,起诉李庆元,但台北地院判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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