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罗姓男子以通讯软体认识16岁的小恩(化名),2人聊天过后又把小恩约回家,对小恩上下其手,没想到罗男还不满足,当晚还跟小恩说「妳知道我们男生自己打会伤身体跟小弟弟」等言语,来诱导小恩拍摄裸照给罗男DIY。直到小恩父亲发现后,才报案处理。高雄地方法院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徒刑3月,又以制造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徒刑8月,最后判罗男缓刑3年。
罗男2022年1月5日透过通讯软体认识到小恩,2人经过4天的聊天后产生暧昧情愫,罗男也趁着最暧昧的时刻把小恩约到他的住处,并亲吻小恩和抚摸小恩胸部。
但罗男并没有因此满足,当日晚上,罗男依旧用通讯软体与小恩聊天,一开始罗男只是简单的要求要看小恩,小恩也相当配合的回说「想看什么呢?」罗男一听到小恩这样回应,开始变本加厉,告诉小恩「看你现在心情,我打完就会睡了内」,要求小恩给他看看,而小恩也答应了罗男。
罗男过程中还瞎扯说「妳知道我们男生阿,自己打会伤身体跟小弟弟」等文字,小恩还再三跟罗男确认「你要看齁?」最后服从罗男,真的拍摄了自己的胸部裸照传给罗男。
直到小恩的父亲看手机发现对话后,才知道自己的女儿竟发生这样荒唐的事,气得带着女儿到凤山分局报案。
高雄地院审理时,小恩坦承当时2人处于有暧昧情愫的阶段,法官调阅对话也发现,小恩会跟罗男说「我吃醋了吶要你哄」等语,表示2人的确是处于暧昧阶段。因此高雄地院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徒刑3月,又以制造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徒刑8月,最后判罗男缓刑3年。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