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男子前年让高中学姊借住家中,未料李男半夜控制不了自身欲望,强行侵犯学姊得逞,吓得学姊发文向友人求救后立刻报警处理。士林地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处李男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李男与女子A为高中学弟学姊的关系,2021年12月间A女北上出游,借住李男的家中一晚,未料凌晨时分,李男竟不顾A女的拒绝与反抗,强行亲吻A女并侵犯得逞,直到A女发文称「救我」,友人才紧急到场援救,再由友人陪同报警,全案才曝光。
李男接受侦讯时,称当时与A女一起躺在同一张床上靠得很近,后来2人抱在一起接吻,自然而然的发生关系,A女并没有阻止他,李男否认行为违反A女意愿;李男的律师也称,过程中A女还自愿变换性行为姿势,倘若A女真的有反抗,理应身上会出现掐伤或瘀情的情况。
士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A女及其友人的证词,认为前后证述始终如一,并无重大瑕疵,若非亲身经歷,实在做不出详尽且前后相符的指述,再加上A女友人的证述中,A女事后的情绪反应与一般性侵害者的情绪反应吻合等一切情状,认定李男的确涉犯强制性交,酌情后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